税吏撒该 不可能的得救
第一章
三重不可能的得救
一个被定罪的职业
1. 亲爱的读者,在耶稣时代的犹太社会,税吏不仅是一种职业,更是一道社会耻辱的烙印。他们为罗马帝国效力,向自己同胞征税,被视为民族的叛徒、信仰的叛道者。
当时的税制采用「包税制」,罗马政府将征税权拍卖给承办人,他们将自己的工资打入税收的款项,作为一种附加费。这种附加制度常被滥用,滋养贪婪、鼓励剥削,因此税吏一般都被人视为敲诈的骗徒。
撒该不仅是普通的税吏,更是税吏长,这意味着他管理着整个地区的税务系统,手中握有相当大的权力,也意味着他比一般税吏更有机会、更有体系地压榨同胞。
在犹太人眼中,税吏的污秽程度足以和娼妓并列,在以下经文,耶稣就曾将这两种人归为一类。
马太福音21:32记载了耶稣尖锐的责备;这句话不仅暴露了宗教领袖的假冒为善,也揭露出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:那些被正统宗教排斥的边缘人群,反而更容易进入神的国。撒该正是这种被社会彻底定罪之人的典型代表。
马太福音21:32因为约翰到你们这里来指引你们走义路,你们却不信他,税吏和娼妓倒信了他。你们看见了以后,还是不悔悟去信他。 」
财富的致命辖制
2. 撒该的另一个身份是「财主」。在《路加福音》的记载中,这个描述紧随「税吏长」之后,暗示了他的财富来源和他腐败的职业密不可分。这种财富不仅不能给他带来安全感,反而成为他灵魂的重担。
耶稣对财富的属灵危险曾发出最严峻的警告:「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!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!」门徒听见这话,极其震惊地问:「这样,谁能得救呢?」耶稣的回答直指问题的核心:「在人不能,在神却不然,因为在神凡事都能。」
撒该正是这些话的活生生例证,他的财富成了生命诅咒。财富带来的不仅是虚假的满足感,更是灵魂的麻痹和死亡。无数财主以为金钱能带来保障,最终却发现自己是财富的囚徒。
撒该的故事向我们显明,没有任何财富能拦阻神的恩典,但也没有任何财富能帮助人自救。财富本身不是罪,但它拥有一种近乎魔鬼般的试探力量,能使人心刚硬,自义自满,最终走向灭亡。
路加福音
18:26听见的人说:「这样,谁能得救呢?」
18:27耶稣说: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都能。」
无知的财主
3. 在福音书,耶稣多次透过财主的故事,揭示财富对灵魂的致命威胁。第一位是「无知的财主」(路12:16–21):他的田地大丰收,仓房都装不下。他高兴地对自己说:「你这个人哪,你有许多财物积存,可供多年享用,只管安安逸逸吃喝快乐吧!」
他满心盘算的都是明天的安逸,仓房要更大,田产要更多,却没想到当夜生命就结束了。神问他:「无知的人哪!今夜就要你的性命,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?」
这个人并没有作恶,也没有欺压别人,但他整个心思都被现世物质占据了,以至于完全忽略了永恒灵魂的福祉。他的问题不在于富有,而在于他以为人生的安全感来自积蓄,而不是来自和神的关系。耶稣用这个故事提醒我们:真正的富足,是在神面前活出有价值的生命。
路加福音 12:21凡为自己积财,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,也是这样。 」

富有的少年官
4. 第二位是既富又贵有的少年官(可10:17–22),他跑来跪在耶稣面前,问道:「我该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?」他自小遵守诫命,诚实、孝敬、不贪婪,在道德上几乎无可指摘。耶稣看着他,就爱他,然后说:「你还缺少一件:去变卖你所有的,分给穷人,就必有财宝在天上;然后来跟从我。」
这句话让他脸色一沉,忧忧愁愁地走了,因为他产业很多。他真心寻求永生,也愿意努力行善,但当耶稣触及他最珍视的东西时,他选择了退后。
这不是一个关于「坏人」的故事,而是一个关于「好人」如何被财富悄悄绑住的故事。耶稣没有责备他,只是带着怜悯说:「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!」因为人心一旦有了生命倚靠——无论是财富、成就或安全感——就难以再全然信靠神。
马可福音 10:23耶稣看了看周围,对门徒说:「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!」
财主和拉撒路
5. 第三位是财主和拉撒路的财主(路16:19–31)。耶稣描述了一个天天穿着华丽紫袍、奢华宴乐的财主,门口却躺着一个名叫拉撒路的乞丐,浑身生疮,连狗都来舔他的伤口。财主并没有驱赶他,也没有骂他,只是从未看见他。
死后,两人的境遇颠倒:拉撒路在亚伯拉罕怀中得安慰,财主却在阴间受苦。他恳求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来帮助他,亚伯拉罕却回答:「孩子啊,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,拉撒路也同样受过苦,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,你却受痛苦。」(路16:25)
这个故事令人深思之处在于:财主并非因某项暴行被定罪,而是因他一生活在神所赐的丰富中,却从未以信心回应神,也从未按神的心意使用资源。他身穿紫袍、天天宴乐,对门口受苦的拉撒路却视若无睹——这冷漠背后,是对神主权和邻舍价值的彻底忽略。

耶稣讲这比喻时,正面对那些「贪爱钱财」又「自称为义」的法利赛人(路16:14)。祂要指出:真正的问题不在财富本身,而在人心是否降服于神的话。
路加福音16:24『我祖亚伯拉罕哪,可怜我吧!请打发拉撒路来,用指头尖蘸点水,凉凉我的舌头,因为我在这火焰里,极其痛苦。 』
社会性的罪恶标签
6. 撒该的第三重不可能,来自他背负的深重罪恶标签。在犹太社会中,税吏被视为叛徒、敲诈者、卖国贼,其罪孽深重到几乎无法洗脱的地步。他们的罪不仅是个人性的,更是社会性和民族性的背叛。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生活在罗马帝国的铁蹄之下,任何和罗马合作的行为都被视为对民族和神的背叛。税吏正是这种合作的最直接体现者。
他们不仅剥削同胞,更因与罗马人密切往来而被视为礼仪上不洁净,因此被排除在会堂敬拜之外,无权在公共场合作证,甚至在民事纠纷中也无法出庭作证。撒该身为税吏长,正是这一罪恶体系的顶峰人物。他的罪并非偶然过犯,而是系统性、职业性且持续存在的罪恶。
从人的角度看,他的罪孽已深到一个地步,连悔改的可能性都显得渺茫。宗教领袖不会接纳他,普通民众鄙视他,甚至连他的家人可能都以他为耻。这种社会性的定罪,使他在寻求救赎的道路上比任何人都更加艰难。
然而,正是这样一位罪人中的罪魁,成为了神恩典最荣耀的见证。这显明福音的大能:不是义人需要救恩,乃是罪人;不是洁净者需要洁净,乃是污秽者。
路加福音19:2有一个人名叫撒该,作税吏长,是个财主。
律法的镜子:照出罪,引向恩典
7. 在撒该所处的宗教环境中,律法被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。文士和法利赛人教导说,只要严格遵行摩西的律法,人就能在神面前称义。然而,这种教导完全忽略了律法最根本的功用;它不是提供得救的途径,而是显明人的全然败坏。
保罗说:「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。」撒该正是这种「血肉」之人的典型代表。律法使他知罪,却无法使他称义;律法使他绝望,却无法给他盼望。律法的作用在此达到顶峰——它将撒该逼到绝境,使他不得不承认:「我无法自救,我需要救主。」这种绝望正是恩典的预备课程。
罗马书3:20所以,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。
罪人的绝望和神的救恩
8. 撒该的故事发生在耶利哥城,这座在旧约中被咒诅的城 (书6:26),象征着人类因罪而和神隔绝的处境。耶稣主动进入这座城,不是偶然路过,而是特意为寻找失丧的人而来。这显明一个永恒的真理:不是罪人主动寻找神,乃是神主动寻找罪人。我们生来就是罪人和神的敌人,不会主动或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求神。
耶稣经过耶利哥,撒该要看看祂是怎样的人,只因人多,他的身材又矮,所以看不见,于是他跑到前头,爬上桑树,决心要看到衪。
他看似在寻找耶稣,实则这是神在他心中工作的结果。若不是圣灵先动了工,他不会产生任何渴望。
神的救恩不是基于人任何可夸的条件,而是基于神主权拣选。人的罪孽越深,越能显明恩典的荣耀;人的绝望越彻底,越能彰显神的大能。
在撒该身上,我们看见了神主权恩典最鲜活的见证。这位被人鄙视的税吏,并非因他比别人更良善、更配得,而是在创世以前,神就已在他身上定下怜悯的旨意。神拣选他,不是因他有何优点,乃是为要在他这样一个「罪人中的罪魁」身上,显明祂恩典的丰盛。
罗马书
3:10就如经上所记:「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
3:11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