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罪 人的墮落 神的救贖
第一章
罪的起源——伊甸園的悲劇
什麼是「原罪」?
1.「原罪」這兩個字,許多人都聽過,但真正明白其含義的人卻不多。有些人誤以為原罪是指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所犯的第一個罪;有些人則認為原罪不過是神學家憑空想像出來的理論。事實上,原罪是基督教信仰中最核心、最根本的教義之一,它解釋了人類悲慘狀況的根源。
簡單來說,原罪不是指我們自己犯的罪,而是指我們從始祖亞當所繼承的那個「犯罪的本性」。當亞當夏娃墮落之後,他們的人性就被罪惡所玷污和敗壞,而這種敗壞的人性,透過遺傳傳給了所有後代子孫。

換句話說,我們生來就是帶著犯罪傾向的,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才成為罪人,而是因為生來就是罪人,所以不能不犯罪。這就是原罪的真諦。
一位作者寫道:「當亞當犯罪時,他污染了人類的血脈。罪的病毒進入了人類的血脈,因此,世上出生的每一個嬰兒都帶著這致命的罪病毒。」(Ray Pritchard, An Anchor for the Soul, 頁45)
詩篇51:5看哪,我是在罪孽裏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。
罪從何而來?
2.要明白原罪的教義,我們必須回到人類歷史的起點——伊甸園。神創造了第一個人亞當,將他安置在伊甸園中。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園子,而是地上的樂園,是神和人同在的地方。園中有各樣悅人眼目的樹木,也有結出美味果子的樹木,一切都是為了人的益處和享受而預備的。
神是慷慨的、良善的,祂沒有一樣好處留下不賜給人。然而,在眾多樹木當中,有一棵是分別善惡的樹。神給亞當一個命令: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他可以隨意吃,唯獨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他不可吃,因為他吃的日子必定死。
這不是一個苛刻的要求,而是一個愛的考驗,為要試驗人是否願意甘心樂意地順服神、愛神。
之後,神造了夏娃作為亞當的伴侶,把她安置在園中與亞當同在。
創世記
2 : 16耶和華神吩咐那人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,你可以隨意吃,
2 : 17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!」
考驗的意義
3.神為何要放置這棵分別善惡的樹?為何要給人這樣一個「不可」的命令?許多基督徒都為此感到困惑。
一位神學家如此解釋:「這棵樹之所以取這個名字,似乎是因為其中的關鍵在於:亞當究竟是願意讓神來告訴他什麼是對他有益(善)或有害(惡)的,還是他想要無視神的話語,由自己來做決定。亞當吃這棵樹上的果子,實際上就是在聲稱:他可以完全不以神為準則,就能自行知曉並決定什麼是對他有益或有害的。」(J I Packer, Concise Theology, 頁80)
換句話說,分別善惡樹的考驗,是要讓人在「倚靠神」和「自立為王」之間作出選擇。神的心意是讓人運用自由意志,在愛中甘心順服祂;因為若沒有選擇順服的機會,愛就失去了真實性。如果沒有順服的機會,愛就不是真正的愛。
為此,神在賜下整座園子、讓人盡情享受的豐盛恩典中,僅設立了一道「不可」的微小界線。這不僅是一個極其合理、極其寬鬆、更是充滿慈愛的考驗。
神賦予人自由意志,有權利就有責任。神考驗人,看他是否會出於自由意志服從和愛神。
約翰一書 5:3我們遵守神的命令,這就是愛他了,而且他的命令並不是難守的。
人類的墮落
4.然而,悲劇發生了。撒但以蛇的形態出現在伊甸園中,向夏娃說話:
- 牠沒有直接叫人否定神,而是狡猾地質疑神的話:「神豈是真說」;
- 接著,牠進一步扭曲神的命令,說神不許他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:「你們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所出的嗎?」
- 最後,牠更直接否定神的警告:「你們不一定死!」
撒但告訴夏娃,神之所以禁止他們吃那果子,是因為神知道他們吃了之後,眼睛就會明亮,就會像神一樣知道善惡。
夏娃聽信了撒但的謊言,她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。於是她摘下果子來吃了,又給她丈夫亞當,亞當也吃了。就這麼看似簡單的動作,卻改變了整個人類的命運。神學家稱之為「人的墮落」。
創世記
3:1耶和華神所造的,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走獸更狡猾。蛇對女人說:「神豈是真說,你們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所出的嗎?」
3:2女人對蛇說:「園中樹上的果子,我們都可以吃;
3:3只是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,神曾說:『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們死。』」
3:4蛇對女人說:「你們不一定死;
3:5因為神知道,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,你們就像神一樣知道善惡。」

叛逆的本質
5.亞當和夏娃所犯的罪,看似只是吃了不該吃的果子,但其本質遠比這嚴重得多。這不是一個小小的過失,而是一場驚天動地的叛亂。
十九世紀的著名佈道家司布真如此評論:「亞當和夏娃都悖逆了神。這也許看起來是一件小事,但它的意義極其重大。他們拋棄了對神的效忠,建立了自己的權柄。他們以為自己比神更聰明。他們幻想自己即將成為神。」 (Charles Spurgeon, Spurgeon’s Commentary on Great Chapters of the Bible. 頁18)
吃果子的行為,代表著人不願意接受神的主權,不願意讓神來定義善惡,而是自己要坐在審判席上,自己決定一切。這是人對創造主的公然反抗,是受造物向造物主宣告獨立。
從那一刻起,人不再是神忠誠的子民,而是成了悖逆的叛徒。這就是罪的本質——不只是做錯事,更是對神主權的挑戰和否定。
創世記3: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,又悅人的眼目,那樹令人喜愛,能使人有智慧,她就摘下果子吃了,又給了與她一起的丈夫,他也吃了。
神形象的破損
6.人類受造時,有一個極其尊貴的身分——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。這意味著人擁有理性、道德、創意、關係性,以及與神交通的能力。人原本是神在地上的代表,反映神的榮耀。然而,當亞當和夏娃犯罪墮落之後,這神聖的形象遭到了毀壞。就像拿鐵鎚砸向一面鏡子,鏡子雖然還在,但形象已經破碎、扭曲、模糊不清。同樣地,人身上神的形象雖然沒有完全消失,但已經被罪惡所玷污和敗壞。
人失去了原先的純真和正直,變得墮落、敗壞、成為罪的奴隸。人不再能完美地反映神的榮耀,反而常常彰顯出貪婪、驕傲、仇恨、虛謊等罪惡的醜陋面貌。這就是墮落所帶來的可怕後果——那原本光輝燦爛的神形象,如今已經破損不堪。
約翰福音8:34耶穌回答他們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隸。
罪帶來的毀滅性後果
7.一位作者如此描述罪的可怕:
- 這就是為什麼,在基督教的世界觀中,得罪神不僅僅是做錯了事。它是對宇宙維繫者的叛逆。
- 它是宇宙中最具毀滅性的力量,是每一顆痛苦心靈、每一個破碎家庭、每一場無意義的戰爭、每一次可怕的種族滅絕的終極根源。
- 罪如同惡性腫瘤般蔓延世代,又如瘟疫般摧毀文明。
- 罪的效果是災難性的。如同拿大錘砸向鏡子,罪粉碎了人受造時所擁有的形象。當亞當犯罪時,人身上神的形象遭到了不可挽回的破損。」
(Nabeel Qureshi, No God But One Allah Or Jesus? 頁35)
這個描述一點也不誇張。想想看,人類歷史上的每一場戰爭、每一次屠殺、每一個破碎的婚姻、每一滴痛苦的眼淚,背後的根源都是罪。
罪不是一個抽象的神學概念,它是真實、活躍、具毀滅性的力量。它從伊甸園開始,蔓延到每一個角落,影響著每一個人。
罪的後果就是死,因為罪是對神的拒絕。罪使我們脫離了生命、愛、光和善的源頭。當人選擇罪,實際上就是選擇脫離這一切美好的根源。
以賽亞書59: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,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聽你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