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的意義 未中目標 偏離神的標準
第三章
罪的主要樣貌
驕傲:眾罪之首,一切邪惡的根源
14.在人類所有數不勝數的罪惡之中,最嚴重、最根本、最具破壞性的罪,並不是世人所認為的暴力、姦淫、謊言、偷盜或貪婪,這些雖然都是嚴重的罪,卻都不是根源。
聖經清楚啟示,人類最大的罪、眾罪的根源,就是驕傲。驕傲是始祖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所犯的第一個罪,也是直接導致全人類墮落、進入罪惡和死亡的根本原因。
撒但當初給夏娃的引誘,其核心就是讓她想要像神一樣,自己定善惡、自己做主、自己判斷是非,這就是驕傲的本質:以自我為中心,取代神的位置,奪取神的主權。
創世記3:5 因為神知道,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,你們就像神一樣知道善惡。」
驕傲破壞人和人之間的關係
15.驕傲不僅從根本上讓人與神隔絕,斷絕人與神相交的福分,更會嚴重破壞一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帶來無盡的紛爭和傷害。
國家和國家之間的戰爭、朋友和朋友之間的決裂、婚姻中的背叛和離異、家庭中的矛盾和疏遠、團體中的爭競和分裂,追根究底,全都是驕傲所造成的結果。
驕傲使人變得極端自我中心,只顧自己的利益、尊嚴、感受和慾望,輕視他人、傷害他人、壓制他人,使人活在孤立、爭鬥和痛苦之中,無法享受和睦相處的美好。
箴言13:10 驕傲挑啟紛爭;聽勸言卻有智慧。
驕傲阻擋救恩:驕傲的人不覺得需要神
16.驕傲最可怕、最致命的地方,在於它會成為一道堅固的牆,阻擋人領受神的救恩。驕傲的人內心充滿自我,總是高估自己,以為自己足夠好、足夠義、足夠聰明,不需要神的憐憫、拯救和幫助。
他們或是因為驕傲而不尋求神,以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;或是狂妄地以為神不存在,人生不需要神;或是像宗教人士一樣,自以為義,輕視身邊的人,這樣的人永遠無法謙卑承認自己的罪,也永遠無法領受神的恩典和赦免。
詩篇10:4 惡人面帶驕傲,不尋找耶和華;他的思想中全無神。
法利賽式的驕傲:自以為義,拒絕憐憫
17.聖經中記載的法利賽人,就是宗教驕傲的典型代表,他們嚴守外在的宗教規條,卻內心充滿驕傲和自義。
一位法利賽人站著獨自禱告,感謝神自己不像別人一樣是罪人,自誇自己不行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又禁食、奉獻,完全看不起身邊的稅吏。

這樣的驕傲,使人完全看不見自己內心的罪惡和污穢,也無法謙卑領受神的憐憫和恩典。唯有謙卑承認自己是罪人、完全需要神的人,才能得著神的憐憫和拯救。
路加福音18:11 法利賽人獨自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『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驕傲是萬惡之母:衍生一切邪惡
18.驕傲在教會歷史和聖經真理中,一直被稱為眾罪的根源、萬惡之母,因為幾乎所有的罪惡都是從驕傲這一個根上生發出來的。
驕傲會產生嫉妒,因為自我中心的人無法忍受別人比自己更好、更強、更受尊重;驕傲會產生仇恨和暴力,因為有人阻礙了自己的利益和慾望;驕傲會產生貪婪和欺壓,因為想要不斷滿足自我的私慾和虛榮。
我們生命中一切的邪惡和敗壞,都可以追溯到內心深處那個不願順服神、只願高舉自我的驕傲。
箴言16:18 驕傲在敗壞以先,內心高傲在跌倒之前。
神憎惡驕傲:驕傲的人必受懲罰
19.神的話語用極其堅定、清楚的方式宣告,祂深深憎惡驕傲的人,驕傲的人必定要承受神公義、嚴厲的懲罰。
驕傲是對神權威的最大挑戰,是對神聖潔本性的最大褻瀆,是對神主權的公然奪取,這是神最不能容忍的罪。
聖經一再告訴我們,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,這是永恆不變的屬靈法則,任何人都無法改變,也無法逃避。
箴言16:5 凡心裏驕傲的,為耶和華所憎惡;擊掌保證,他難免受罰。
叛逆:罪的另一個核心本質
20.罪在聖經中除了被定義為不法、偏離目標、污穢之外,也被明確稱為叛逆,就是內心和行為上拒絕順服神的話語、故意挑戰神的主權、狂妄地以為自己的道路比神更好、自己的智慧比神更高。
從古代埃及法老不認識耶和華、頑固拒絕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,到以色列第一位王掃羅違背神的明確命令、固執己見,全都是對神叛逆的真實表現。
聖經甚至指出,叛逆的罪,如同行邪術和拜偶像一樣嚴重,是神極為憎惡的。
撒母耳記上15:23悖逆與占卜的罪相等,頑梗與拜偶像的罪孽相同。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,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。」
人類歷史:充滿對神的叛逆
人類的整部歷史,從始祖墮落直到今日,實際上就是一部對神叛逆、偏行己路的歷史。人們不斷向神舉起拳頭,挑戰祂的權威,否認祂的存在,拒絕順服祂的話語,輕忽祂的警告和勸誡。

無論是古代的君王、將領,還是現代的一般百姓、知識分子,都常常憑著自己的意思行事,以自我為中心,以世界為標準,完全不把神放在眼中,這就是人類墮落後真實的光景。
約伯記15:25 因他伸手攻擊神,逞強對抗全能者,
叛逆必受重罰:惡人喜愛悖逆,必遭毀滅
22.聖經用極其嚴厲的語氣一再警告世人,一切叛逆神、偏行己路的人,必定會承受神公義、嚴重的懲罰,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,也沒有任何僥倖的空間。
惡人專好悖逆,喜愛反抗神的權威,最終必遭嚴刑懲治,面對無法逃避的審判。拒絕順服神、執意走自己道路的人,最終的結局只有毀滅和沉淪,這是神不變的話語。
箴言17:11惡人只尋求背叛,殘忍的使者必奉差攻擊他。
不信:一切罪惡的源頭
23.罪在最深層、最根本的樣貌,其實是對神和神話語的不信。亞當夏娃若真心相信神的警告,相信吃禁果必定死,就不會輕易聽從撒但的謊言;以色列民在曠野若相信神的應許,相信祂必帶領他們進入迦南,就不會因著不信而倒斃曠野,無法進入應許之地。
不信是對神話語的懷疑、對神本性的否定、對神信實的挑戰,是一切罪惡的開端和源頭。
羅馬書14:23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
沒有信心,就不能討神喜悅
24.神是個靈,尋求祂、親近祂的人必須用靈和誠實來敬拜祂,而信心是親近神、蒙神悅納的唯一途徑。人若沒有真實的信心,就無法相信神的存在,無法相信神的聖潔、公義和慈愛,也無法相信神會賜福給尋求祂的人,這樣的人無論做什麼,都永遠不能討神的喜悅。
信心是連接我們和神的橋樑,是蒙恩的基礎,是一切義行的根源。
希伯來書11:6 沒有信,就不能討神的喜悅,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並且信他會賞賜尋求他的人。
不信帶來審判: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
25.神滿有恩典和慈愛,賜下獨生子耶穌基督,為世人的罪釘在十字架上,成就了完全的救贖。凡真心相信祂、接待祂、跟隨祂的人,就不被定罪,反而得著永遠的生命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在他身上,因為他拒絕相信神獨生子的名,拒絕神所預備的唯一救法。
不信,是最嚴重、最致命的罪,因為它直接拒絕了神的愛和救恩。
約翰福音3: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