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極恐怖 不要到我這裏來
第四章
宇宙的終極恐怖
放逐
32. 聖經經常用放逐來描述地獄的景象。地獄被描繪為在神國度之外的(太8:12);被丟在外面黑暗裏的(太25:30);與主的面和衪權能的榮光隔絕的(帖後1:9);從耶穌的葡萄樹,被剪掉下來的(約15:2)。有一天,耶穌會親自驅逐未得救贖的離開衪國度。
很多人都希望遠離神,想和祂無分。魯益師寫道:「我願意相信,在某種意義上,這些受咒詛的是至終成功的叛徒;地獄之門是從裡面鎖上的。」
這些人將按照他們的意願,從神的國被趕出來。
約伯記
21:14他們對神說:『離開我們吧!我們不想知道你的道路。
21:15全能者是誰,我們何必事奉他呢?求告他有甚麼益處呢?』
一個孤獨和寂寞的地方
33. 許多人都開玩笑地説,地獄不會是很可怕的地方,因為他們大多數的朋友和家人都會去那裡,他們將會有伴,至少不會孤單。但我們有理由相信,地獄是一個孤獨和寂寞的地方。喬納森·愛德華茲認為,當不信的人彼此相鄰,他們將會透過仇恨、指責和咒罵的表達增加彼此的痛苦。
事實上,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,我們見到財主只見到自己。除了亞伯拉罕和拉撒路 (他們在陰間為信徒而設的另一面),沒有人在他身邊。
一作者寫道:「地獄將會是沒有友誼、沒有樂趣和遊戲、沒有任何關係。財主在地獄(路16)是完全孤獨--永遠和人類隔絕。試想永遠被關起來單獨監禁,永遠不和任何人,在任何地方再有任何的友誼或其他關係。」
路加福音16:23他在陰間受苦,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,
絕望的地方
34. 地獄是個極為絕望的地方,因為它是個毫無希望的地方--沒有明天會更好的希望、沒有從新再來的希望、沒有任何其它的希望,因為它沒有救贖的希望。地獄是個永恆絕望的地方。
意大利詩人但丁,在他的名作「地獄」,一本關於地獄的史詩說,地獄的大門有一碑文,它說:「所有內進的人,請放棄一切希望。」
英國詩人約翰·多恩亦說:「絕望如同地獄的陰濕,恰似喜樂是天堂的澄明。」
在地獄的火亦可代表沒有實現的慾望之火。在這裡箴言給我們一個提示,它說人的慾望是永遠不得滿足,無論是在這世界還是地獄。罪人的火熱情慾,可能會像無法熄滅的火折磨他們。
箴言27:20陰間和冥府永不滿足,人的眼目也是如此。
羞辱和憎惡
35. 地獄不僅是刑罰之地,更是靈性飽受煎熬的所在。那裡的居民將永遠活在無盡的羞恥和輕蔑之中;他們今生藐視神的聖言,來世便要承受永恆的羞辱、被棄和滅亡!
他們的恥辱,將來自對於在地上犯下罪行的嚴重和邪惡性的覺悟。他們所犯的每一個惡行,都會在記憶中永遠困擾他們。他們最大的恥辱,就是背叛了至高的神,向祂犯罪,沒有為祂帶來榮耀,反倒以罪孽褻瀆祂的聖名。
他們的被受蔑視亦來自地獄裡的居民;在那裏,人人都會憎恨和鄙視別人。一作者寫道:「罪人在地獄裡會有同伴,但沒有同情。在那裡,人人彼此憎惡,這憎惡更將他們的苦楚和羞恥層層加劇。地獄的居民將陷入指控和自疚、反責和悔恨、『羞辱和憎惡』的惡性漩渦。」(John Blanchard,Whatever Happened to Hell? 頁188)
但以理書12:2睡在地裏塵埃中的必有多人醒過來;其中有得永生的,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。
監禁
36. 聖經亦常常把地獄視為監獄。在無憐憫心僕人的比喻中,國王赦免他僕人的天文巨債,但這忘恩負義的僕人,之後卻拒絕原諒欠他一個小債的同僕。國王於是把他送到監獄,來懲罰這個冷酷無情、拒絕寬恕的僕人 (太18:3-4)。這故事給我們嚴厲警告,神會對那些拒絕從心裡饒恕別人的也這樣做。
談論到永恆的審判時,耶穌吩咐衪的聽眾要及時尋求與神和好。一作者解釋以下路加福音的經文:「路就是生命,神的律法就是敵人,裁判官代表最後的審判,監獄代表地獄。」我們從此又見到耶穌再次用監禁的比喻來描述地獄。
路加福音
12:58你同告你的冤家去見官,還在路上,要盡力跟他和解,免得他拉你到法官面前,法官把你交給法警,法警把你下在監裏。
12:59我告訴你,就是最後一小文錢還沒有還清,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蟲不會死
37. 耶穌引用以賽亞書66:24說,在地獄裡「他們的蟲是不死的」。因為原文用「他們的」這個詞,許多神學家認為耶穌所指的痛苦是內在的,而不是外在的,而蟲是代表良心。
良心克制我們在地上的罪,但在地獄它將為我們的罪譴責我們。我們在地獄時會比在地上時更有良心,因為我們將會知道真相。一作者說:「罪人的良知將使他清醒地意識到:是他自己刻意地、甘心地、甚至欣然地選擇了那條通往地獄的道路;及他在那裡是因為他頑固的剛愎和悖逆。」(John Blanchard, Whatever Happened to Hell? 頁186)
馬可福音9:48在那裏,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
不同程度的懲罰
38. 在地獄將有不同程度的懲罰,神會視乎我們擁有的光來審判我們。那些沒有聽過神的話語,將會比對它很認識的,得到較輕的懲罰。故意不服從的罪人,將比無知的罪人要承受更嚴重的懲罰。
耶穌嚴厲斥責曾親眼目睹衪的神蹟,卻沒有悔改的哥拉汛哪和伯賽大城的人。衪的原則是:如果他們拒絕相信,更多的知識和光,就帶來更大責任和懲罰;被忽視的恩典將招致更嚴厲的審判。
神毀滅所多瑪,是因為它罪大惡極(創13:13),然而迦百農在審判的日子,會比所多瑪更多罪疚。迦百農人親眼見證神子的大能,卻仍硬心不信,拒絕祂的救恩,實在是罪上加罪!
一作者說:「地獄的最深淵可能不是預留給聲名狼藉的惡人,而是給那些從童年開始就熟悉救贖的信息,但從來沒有接受它的人。」(Edward Donnelly, Biblical Teachings on the Doctrine of Heaven and Hell, 頁20)
馬太福音
11:23迦百農啊,你以為要被舉到天上嗎?你要被推下陰間!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,若行在所多瑪,它還可以存留到今日。
11:24但我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地方所受的,比你們還容易受呢!」
地獄的位置
39. 地獄不只是一個用來描述死後的狀況的比喻或象徵,它是一個真實、可定位的地方,雖然我們不知道它在那裡。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,財主說「這痛苦的地方」。
彼得告訴他的門徒,背叛耶穌的猶大,自殺之後,已經「往自己的地方去了。」
地獄的位置被認為是向下的。我們知道地獄是遠離神的,既然天堂是向上的,地獄就必然是向下。一些神學家認為地獄是位於地球的心臟地帶 (參詩55:15)。
使徒行傳1:25b這職位猶大已經丟棄,往自己的地方去了。」
最終的恐怖
40. 最後,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敬虔作者對地獄意義的理解:
- 地獄是神公義性格的見證,衪必須審判罪。
- 地獄也是人的責任的見證,人不是機械人或無助的受害者,是神創造,能夠作出選擇的人。
- 神不「將人送到地獄」;他們通過拒絕救主送自己去地獄(太25:41;約3:16-21)。
- 地獄也是罪的可怕見證。如果我們能夠有一次看到罪,好像神看到它一樣,就會明白為什麼會有地獄這地方存在。」
(Warren Wiersbe, 引自Ron Rhodes, What Happens After Life, 頁138)
「在地獄裡,沒有陪伴、沒有愛、沒有同情、沒有恩慈、沒有憐憫、沒有幫助、沒有安慰……整個地獄都是單獨監禁。」(John Blanchard, Whatever Happened to Hell? 頁196)
「地獄的景象是一個垃圾堆、一個監獄、一個洞和一個不可滲透的黑暗地方,那裏的囚犯將會忍受由不可熄滅的火和一個不死的蟲所施予,不斷的痛苦…地獄是最終的恐怖。」(John Blanchard, Whatever Happened to Hell? 頁183)
「受咒詛的必要忍受一個沒有終結的終結、沒有死亡的死亡、沒有朽壞的朽壞……他們將受到沒有慈悲的懲罰、沒有憐憫的痛苦、沒有援助的悲傷、沒有安慰的哭泣、沒有舒緩的折磨。」(金口聖約望, 引自John Blanchard, Whatever Happened to Hell? 頁198)
「地獄的一部分懲罰會是孤獨、孤立和分離。不要指望你會在一個衆多的人群,像星期六晚上的運動酒吧……在地獄是沒有派對的。」(Gary Frazier, Hell is for Real, 頁58)
「衪付出了無限的代價,所以我們可以逃脫地獄的目的地。如果我們拒絕衪支付的無限代價,就要去體驗無限的地獄。這是你的選擇,神把最至大的重量掛在抉擇的細線上。」(Gary Frazier, Hell is for Real, 頁62)
「如果我們堅持做自己的神,我們是會成功的,但代價是地獄的永恆。」(Jeffrey Grant, 引自Gary Frazier, Hell is for Real, 頁97)
「事實是神不將任何人送到地獄;人們經過自己的叛變選擇去那裡,神尊重他們的選擇。」(Ronald A. Beers & V. Gilbert Beers, 引自Gary Frazier, Hell is for Real, 頁109)
一個認識得太遲的真理
41. 在地獄人和神的權能和榮耀、美善和慈愛、喜樂和平安,以及其他所有美好事物永恆分離。
地獄不只是為世上的道德怪物和系列強姦犯和殺人犯而設;地獄亦是為那些不認識神,不聽從耶穌基督的福音的人而設,雖然他們可能看起來是品行端正,雖然他們以為自己有跟良心過活;因為神不會用人的標準,而是用祂的聖潔標準,來衡量我們。
我們要知道,聖經描述地獄為一個永恆受折磨,而不是受酷刑的地方。一作者指出:受折磨和受酷刑的分別在於,「酷刑是指神殘暴地對罪人造成的懲罰,但折磨是因罪人的選擇而產生的,他們為自己的選擇而承受後果。折磨是自己造成的。」
地獄是永恆孤獨的地方,毫無團契相交,沒有慰藉,亦無盼望。它的本質是永無止境的苦楚,那裡沒有任何舒緩或喘息的機會,唯有永恆的痛苦持續不斷。
地獄是悲傷和哀號的地方、動蕩和受苦的地方、外邊黑暗的地方、永遠受懲罰的地方。
它是最可怕的死亡--在永遠燃燒著的火和硫磺湖中的死亡。我們無法測量永恆活在榮耀裏的福樂,也無法理解永恆咒詛的痛苦。
親愛的讀者,願這些關於地獄的真理使你警醒。地獄是終極可怖的現實,這是出自神的話語,是千真萬確的。一定要行生命之路,否則就會永恆和不可回轉地被扔進去。
地獄是人類默認的目的地,在為時已晚之前,現在就要採取行動。趁著還有時間,今天就尋求耶穌基督的救贖。一旦這生完了,就會太遲。正如一作者說:「對於一些人來說,地獄就是一個認識得太遲的真理。」
拒絕至高無上的神的愛,必定招致生命最大的遺憾。
在我們還活著時,要三思永恆靈魂的福祉。不要貪戀虛浮的享樂,為這世界的現世財寶、片刻光輝,賠上了永恆生命,否則將會永遠沉淪、永不超生,活在火焰裏,極其痛苦,到時痛斷肝腸,悔恨已晚!
林後6:2B看哪,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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