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撒瑪利亞人 愛無界限
第三章
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
宗教的冷漠,憐憫的行動
13. 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律法師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這個問題,而是用一個生動的比喻來闡明真理。這則「好撒瑪利亞人」的故事,自此成為歷世歷代最廣為人知、最富挑戰性的比喻之一。在其中,祭司和利未人象徵宗教的冷漠,而撒瑪利亞人則彰顯出真實的憐憫和行動。

故事中,一個無名的猶太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,遭遇強盜,被剝去衣裳、打得半死,被棄於路旁。不久,一位祭司經過,看見他,卻從路的另一邊繞過;接著,一位利未人也來到那裡,同樣看見,也選擇避開。這兩人皆屬當時的宗教精英,是聖殿事奉的中堅,百姓敬重的榜樣。然而,他們雖熟悉律法,卻無動於衷,不顧而去。他們可能剛剛在聖殿獻祭,但卻忘記了神喜愛憐憫勝於祭物 (何 6:6)。

他們的沉默和退避,揭露了一個嚴肅的事實:若宗教缺乏愛,不過是空洞的儀式;若敬虔沒有憐憫,不過是假冒的虔誠。
路加福音
10:30耶穌回答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丟下他走了。
10: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。
10: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,看見他,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。
意想不到的英雄:竟是撒瑪利亞人!
14. 然而,故事在此出現驚人的轉折:有一個撒瑪利亞人也路過那裡。
當時的聽眾聽至此處,必定滿懷期待,耶穌接下來會介紹一位普通的以色列人作為第三位路人,一位忠心的猶太百姓,終於做出正確的選擇。沒想到,耶穌竟讓撒瑪利亞人成為這故事的英雄!對猶太聽眾而言,這不僅出人意料,簡直是難以接受。
在當時的猶太社會,撒瑪利亞人被視為「混血的異端」。主前七百多年,亞述帝國攻陷北國以色列後,將外邦人遷入撒瑪利亞地,和當地殘存的以色列人通婚,形成混雜的族群。他們雖然承認摩西五經,卻拒絕《詩篇》和先知書;他們更在基利心山另建聖殿,不承認耶路撒冷為敬拜中心。這種信仰上的混雜和對聖地的挑戰,使猶太人視他們為信仰不純、血統混雜的「雜種」,極度鄙視,甚至不和他們來往。
正因如此,當耶穌向一位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時,她立刻驚訝地問道:他既是猶太人,怎麼向她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?因為猶太人通常寧願繞遠路,也不願踏進撒瑪利亞的地界。
約翰福音 4:9撒瑪利亞婦人對他說:「你是猶太人,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女人要水喝呢?」因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。
被厭棄者的慈心:冒險的憐憫
15. 祭司和利未人都經過,卻對那倒在路旁、奄奄一息的受害者視若無睹,逕自離去。然而,這位撒瑪利亞人--一個被猶太人所鄙視、視為「外族混雜」的族群—路過之時,看見那滿身傷痕、赤身倒臥的人,就動了慈心,停下來照顧他。

他毫不遲疑,也不計較個人安危。那時的耶利哥路經常是匪徒的藏身之所,他冒著人身安全的危險,停下來施救。亦有可能強盜尚未遠離,隨時會再襲擊,奪去他的財物,甚至性命。
但他不顧危險,毅然上前,用油敷在傷口以舒緩疼痛,又以酒清洗消毒,再仔細為他包紮;隨後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自己步行引路,將他帶到旅店安頓。翌日臨行前,他取出兩個銀幣(約等於當時一個工人兩天的工資;太20:2)交給店主,又承諾下次回來會給他「額外的費用」,意味著他願意承擔所有未知的開支。

一作者寫道:「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往來。這猶太人正沿著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路走,為什麼?為了避免遇到撒瑪利亞人!他正在從以色列南部前往以色列北部,正常路徑是穿過撒瑪利亞地區。他多走了六十英里,一直下到耶利哥,再上到約旦的另一邊,再回到加利利。如果他遇到一撒瑪利亞人,他不會和他說話,會吐唾沫。然而,撒瑪利亞人沿著那條路走,見到一個他知道不會感謝他的人,卻對他動了慈心。」(David Pawson, The Character of God, 頁51)
路加福音
10:33可是,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
10: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他到旅店裏去,照應他。
10:35第二天,他拿出兩個銀幣來,交給店主,說:『請你照應他,額外的費用,我回來時會還你。』

跨越敵意的鄰舍:愛在不可能之處彰顯
16. 他所憐憫的,不僅是一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,更極可能是一位平日鄙視撒瑪利亞人、甚至拒絕和他們來往的猶太人。然而,正是這位被社會邊緣化的「外族人」,以無私的行動,活出了「鄰舍」最真實的意義。
他的愛,不問身份,不計代價,只因看見需要,便甘願付出--這正是基督之愛的預表。
耶穌刻意選擇這個被猶太人憎惡的「外人」,作為憐憫和鄰舍之愛的典範,實在是對宗教偏見的當頭棒喝。祂要人明白:真正的義,不在於血統、儀式或神學純正,而在於跨越敵意、主動施憐憫的行動。
這位無名的撒瑪利亞人,不僅顛覆了當時的社會常識,更指向那位將要為仇敵捨命的救主--祂的愛,從不被種族、信仰或文化所限制。
羅馬書 5: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愛不是口號,乃是行動
17. 這位撒瑪利亞人不僅動了慈心,更以具體行動活出「鄰舍」的真義。他沒有停留在情感的同情,而是立刻上前,親手包紮傷口、扶人上驢、支付費用、承擔責任。他的愛,是有手、有腳、有代價的愛。
這位無名的撒瑪利亞人,以他的腳步、時間、金錢和勇氣,為我們樹立了一個活生生的榜樣--愛,就是甘願為他人停下自己的路。
基督教的教導清楚指出:愛不是形容詞,而是一個動詞;愛不是一種情感,而是一種行動;不是一種想法,而是一種付出。耶穌的門徒不能只用嘴唇說「我愛」,卻在弟兄有需要時轉身離去。正如使徒約翰所說:
約翰一書 3 : 18孩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或舌頭上,總要以行為和真誠表現出來。
徹底的愛:時間和金錢的雙重付出
18. 當我們幫助別人的時候,我們通常都只出錢或出力,甚少好像這個撒瑪利亞人一樣,兩者兼備。 正如一作者說:「有些人會付出一些金錢,免得要出力。有此人會出力,以省卻金錢。但在面前的情況,他兩樣都付出了; 真正好鄰舍的愛,是很徹底的。」
有人觀察到,在這比喻中,我們可見到三種人生哲學:
1. 強盗:「你的就是我的。」
2. 祭師和利未人:「我的就是我的。」
3. 好撒瑪利亞人:「我的就是你的。」
強盜是掠奪式的社會主義,宗教精英是封閉的個人主義或資本主義,而撒瑪利亞人所活出的,則是捨己的「基督主義」。
耶穌藉此呼召我們:不要只做道德的旁觀者,也不要滿足於宗教的儀式;乃要活出一個和鄰舍共享生命、以憐憫為行動、以愛為動力的基督徒生命。
腓立比書 2: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