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和人權 人人生而平等
第二章
最偉大人權倡導者
「信子的人有永生」
12. 耶穌是歷史上最偉大的人權倡導者——不是透過政治運動,而是透過顛覆性的真理和犧牲的愛。祂強調個人的權利和責任:祂向所有人宣講福音,但從不強迫人接受;祂尊重每個人的選擇,並根據每個人對祂的信心施行救恩。
以下這節經文彰顯了兩項基本真理:第一,救恩是個人性的。沒有人能靠所屬的民族、宗教傳統、家庭背景或道德努力進入神的國;唯有「信子」的人,才能得永生。第二,責任也是個人性的。沒有人能替他人承擔罪的後果;每一個人都必須親自站在神面前,以信心回應祂的救恩。
約翰福音3:36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,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。」
「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」
13. 這和舊約先知以西結所傳達的信息完全一致。面對當時以色列人慣於推卸責任、將過錯歸咎於祖先的藉口,神以清晰而莊嚴的語氣作一個人責任的宣告。
以下這節經文彰顯了神公義審判的原則:救恩和審判皆以「個人」為單位。每一個人都直接面對神,擁有獨特的道德責任和選擇自由。這正是現代人權觀念中「個人尊嚴」和「個人責任」的深層神學根基: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,不僅擁有與生俱來的尊貴價值,也肩負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義務。因此,每個人都理當被尊重、被聆聽,並享有回應福音、選擇生命的機會。
以西結書18:20惟有犯罪的,卻必死亡。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要歸自己。
最偉大的解放者
14. 人類最深層的困境並非政治壓迫或社會不公,而是罪的轄制;我們真正的捆綁不在外在環境,而在內心。我們生來就伏在罪的權勢之下,終身服事撒但而懵然不知。耶穌降世,正是為了打破這最根本的奴役,使我們得以從罪中得釋放,轉而自由地服事永活的真神。
人類最大的自由是服侍神的自由、不犯罪的自由。
這真正的自由,不是隨心所欲的放縱,而是能夠愛神、順服神、活出神形像的自由。這種自由,遠勝一切政治或肉體層面的解放,因為它觸及人的靈魂核心。
我們一切的纏累、情慾和掙扎,無法單靠意志克己或道德修養得以解決。唯有親近主耶穌,和祂聯合,讓聖靈豐豐富富地充滿我們的情感、心思、意志和身體,我們才能經歷祂所賜的真自由。祂的靈不住在我們裡面,就沒有真正的釋放;祂的同在臨到之處,捆綁就斷開,黑暗就退去。
哥林多後書 3:17 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哪裏,哪裏就有自由。
「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」
15. 聖經為人權信念奠定了堅實而神聖的基礎。因為人是按祂的形像所造,即使是最貧窮、最卑微的,也必須受到尊重,他們的基本權利絕不可被輕視或踐踏。
聖經中的神被稱為「孤兒的父」和「寡婦的伸冤者」(詩 68:5)。祂對社會中最脆弱的成員——孤兒、寡婦、寄居者、窮人——展現出持續而深切的關懷。祂宣告:「祂為孤兒寡婦伸冤」(申 10:18),並應許:「孤兒在你那裡得蒙憐憫」(何 14:3)。
這份對弱者的憐憫和公義,在耶穌基督身上達到了高峰。祂不以社會地位論斷人,反而主動走向那些被邊緣化、被定罪、被遺棄的群體:稅吏、妓女、撒瑪利亞人、外邦人。祂親近他們,呼召他們,賜予他們悔改的恩典和永生的盼望。祂從未以集體身份定罪任何人,也從不以群體標籤取代個人價值;祂總是以「你」來呼喚每一個靈魂「來跟從我。」
耶穌的一生,正是神對每個人——特別是弱者和罪人——無條件尊重和愛的具體彰顯。
馬太福音 9:10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,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,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。
最偉大的女權申張者
16. 在耶穌的日子裡,婦女是二等公民,不僅在宗教生活中被邊緣化,在社會和法律層面也處處受限。然而,耶穌卻以祂的言行顛覆了當時的文化偏見。
祂從未以輕蔑或無禮對待任何一位女性,反而在祂的比喻、教導和行動中,屢屢賦予婦女尊嚴、聲音和價值。祂接納她們作門徒(路 8:1–3),在復活後首先向婦女顯現(太 28:1–10),並讓她們成為福音的第一批見證人——這在當時是極具革命性的舉動。
耶穌在一個以男性為中心、普遍貶低女性價值的社會中,刻意提升婦女的地位,恢復她們作為「按神形像所造」之人的尊貴身份。正因如此,許多歷史學者和神學家指出,耶穌可被視為古代世界中最激進的「女性權益守護者」;祂不是為爭取某種意識形態,而是出於對每一個靈魂的尊重和憐憫。
一個鮮明的例子記載在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三章:在一個安息日,耶穌在會堂中看見一位被疾病壓制了十八年的婦人,立刻主動呼喚她,公開和她對話,並伸手按她、醫治她。這一行動不僅違背當時宗教領袖對安息日律法僵化、律法主義式的詮釋,更突破了社會對女性的種種限制;在那個時代,婦女不僅被視為次要,甚至被認為不應在公共場合受到關注或和男性教師直接交談。耶穌以行動宣告:婦女的痛苦值得被看見,她的尊嚴值得被恢復,她的價值不下於任何人。
路加福音
13:12耶穌看見,就叫她過來,對她說:「婦人,你的好了!」
13:13於是用雙手按著她,她立刻直起腰來,就歸榮耀給神。
「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」
17. 相比之下,社會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的提倡者卻貶低個人自由的重要性,因為在這些體制中,國家或政黨的集體目標凌駕一切,個人只被視為可犧牲的工具。對希特勒、史達林這類獨裁者而言,黨即一切,個人就算不了什麼;人的尊嚴和權利在集體主義的名義下被系統性抹殺。
然而,基督教自起初就宣告一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: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神所珍視的,具有不可替代的尊貴和價值。早在兩千年前,當「人類平等」在世界各大文明中仍是聞所未聞的概念時,使徒保羅就在《加拉太書》中發出震撼歷史的宣告:在基督裡,一切基於種族、階級或性別的隔閡都被徹底拆毀。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、奴隸或自由人、男性或女性,在神的家中同享一體,同受一靈,同蒙一恩。

歷史學家托馬斯·卡希爾(Thomas Cahill)曾指出,保羅這段話是人類文獻中第一個平等主義宣言;它不僅超越了古代世界的階級觀念,更為後世的人權思想奠定了神學根基。
加拉太書3:28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,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。
「耶和華善待萬有」
18. 耶和華善待全人類,不管他們是否是祂的選民。他們可能是祂的叛逆敵人,但每天神仍然為他們提供生命的必須條件。祂一視同仁地給祂所造的多多好禮物。
雖然只有那些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著救贖的恩典,但神的恩典並不止於救恩。祂以廣大無邊的慈愛,不加區分地賜福給全人類——無論人是否認識祂、順服祂,甚至無論是祂的子民還是悖逆的敵人。
這種普遍臨到萬人的恩典,神學上稱為「共同恩典」(Common Grace)。它體現在神每日所賜的陽光、雨水、糧食、健康、家庭之愛,以及社會秩序和道德良知的維繫中。耶穌説天父「叫太陽照好人,也照壞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」(太5:45),顯明祂的良善遍及全地。

耶和華善待萬民,祂的憐憫覆蓋一切受造之人。縱使人類背離祂,祂仍以忍耐和恩慈維持萬有,慷慨賜下生命所需的一切美好禮物,顯出祂本質的良善和寬容。
正因神以共同恩典保守並善待每一個按祂形像所造的人,不分種族、國籍、信仰或道德表現,這就為「所有人皆享有基本尊嚴和權利」提供了堅實的神學根基;人權並非源於國家、制度或多數人的同意,而是根植於神對全人類普遍的恩慈和眷顧。
詩篇145: 9 耶和華善待萬有,他的憐憫覆庇他一切所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