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和人权 人人生而平等
第一章
人有神的形像
「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」
1. 亲爱的读者,普世人权和人类平等的观念,在现代人的思想中是根深蒂固,我们毫不怀疑地接受并推崇这些理念。人权通常被理解为:每一个人单单因其「是人」,就拥有与生俱来、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。
世上最著名的人权宣言是「美国独立宣言」的第二句,它说:「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: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。」
这句话被誉为「英语中最著名的句子之一」,也被称为「美国历史上最有力量、最重要的文字」。
但你是否曾思想:这些崇高理念究竟源自哪里、从何而来?是谁首先宣告,所有的人,不论种族、地位或能力,都同样尊贵、值得尊重?
答案或许令许多人意外:人权和平等的真正根基,并非始于近代的启蒙运动或政治革命,而是源于基督教的启示。
早在三千五百多年前,《圣经·创世记》就宣告了一个颠覆性的真理:神照着祂的形像,按着祂的样式创造了人类。他们是祂创造荣耀的顶峰,在世上所有的创造之中,只有他们和神有着独特的关系,只有他们有拥有祂形像的荣耀。
创世记1:26神说:「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,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天空的鸟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以及地上爬的一切爬行动物。」
「神就照着他的形像创造人」
2. 这「神的形像」正是人类尊严的终极基础。神是灵,没有物质的形体(约 4:24),因此「照着神的形像」并非指外貌相似,而是指人在本质上独特地反映神的属性。
在理智上,人拥有理性、意志和自由选择的能力,显明神的智慧和自主。在道德上,人原初被造为正直纯洁,能体现神的圣洁、公义和良善。在关系上,人能爱、能怜悯、能信实守约,彰显神的慈爱和信实。
神将祂荣美的性情——包括圣洁、公义、慈爱、良善、怜悯、信实、忍耐、温柔、节制等美德——赋予人类。因此,每一个人在神眼中都极其宝贵。正因如此,神也赐予人类管理万物的权柄和使命。
可见,现代人权观念并非凭空产生,而是深深扎根于基督教对「神就照着他的形像创造人」的信念。若离开这位赋予人尊严的造物主,人权便失去其客观、永恒且不可动摇的根基。
创世记1:27神就照着他的形像创造人,照着神的形像创造他们;他创造了他们,有男有女。
「你使他比神微小一点」
3. 《诗篇》第8篇有一令人震撼的宣告:「你使他比神微小一点,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。」人虽在浩瀚宇宙中显得渺小、短暂、脆弱,却在万有中是独一无二,因为唯有他承载神的形像。在神一切地上的造物中,人并非偶然的产物,而是祂创造的冠冕和顶峰,被赋予「荣耀尊贵为冠冕」,并受托管理地上万物。
这不仅是对人类地位的颂赞,更是对神救赎计划的预表。
人不仅是受造界的一员,更是神在地上的代表。正如一位作者所言:「人类被视为神生命的彰显,是将那看不见的神向受造界显明的器皿;神透过人这器皿在地上工作。我们是和神最亲近的受造物——不仅属乎动物的国度,更是独一无二。」 (Bob Saffrin, Psalms, 页48)
这位作者进一步指出:「神的旨意是要荣耀我们,将每一个人永恒地高举为祂创造的杰作,这正是人的终极意义所在!」
诗篇
8:5你使他比神微小一点,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。
8:6-8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,使万物,就是一切的牛羊、田野的牲畜、空中的鸟、海里的鱼,凡游在水里的,都服在他的脚下。
「成为神的儿女」
4. 人权并非源于社会契约或国家法律,而是根植于神的本性。正因人反映神的形像,才拥有不可剥夺的尊严和价值。
一位作者说:「神照祂的形象造人,实际上是所有人权基础,因为人权是出于神的本性。」
这尊严不是人靠行为赢得的,而是神在创造之初就赐下的恩典。而神的心意,更不止于创造时的荣耀;祂还要将自己的生命和性情赐给人,使信祂的人成为「神的儿女」,并且「将来必要像祂」(约壹 3:2)。
这正是人类尊贵的终极实现:在基督里,恢复并超越起初被造的荣耀。因此,真正的人权观,必须回到这位创造并救赎人类的神面前才能站稳。唯有承认人是按神形像所造,我们才能坚定地捍卫每一生命的不可侵犯和神圣价值。
加拉太书 3:26其实,你们借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神的儿女。
「我们也是他所生的」
5. 正因为人类同出一源,皆为神所造,且都承载祂的形像,我们在神面前本质上是平等的。因为我们在神面前平等,在人面前亦应该平等。这正是基督教人权观的根基:不是基于能力、地位或贡献,而是基于人作为神形像承载者的神圣身分。
保罗在雅典向希腊哲士宣讲时,甚至引用他们本族诗人的话说:「我们也是祂所生的。」保罗这说话就拆毁了种族、阶级和文化之间的高墙。在这位创造主面前,没有人是次要的,没有一个生命是可被轻视的。
使徒行传17:28我们生活、行动、存在都在于他。就如你们的诗人也有人说:『我们也是他所生的。 』
「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数过了」
6. 神不仅知道每一个人的存在,更完全认识我们——从我们的心思意念到最微小的细节。主耶稣亲自说:「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数过了。」这是神对个体生命极致关怀的明证;在祂眼中,没有一个人是无足轻重的,没有一个生命是可被忽略的。

一作者写道:「我们不可忘记:人权观念实在源自基督教信仰。在基督的教导中,每一个人——不论他是谁,不论他是病弱或健康、聪明或愚拙、美丽或丑陋——都被造物主深爱。正如福音书告诉我们,连他头上的每一根头发,神都数算过。」(Malcolm Muggeridge, 引自 Alvin Schmidt, How Christianity Changed the World, 页260)
因此,当我们谈论人权,若离开这位数点我们头发的神,就等于抽掉了人权最深的根基。唯有回到圣经的神,我们才能真正捍卫每一个人无可替代的价值。
马太福音 10:30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数过了。
「神是不偏待人的」
7. 对基督徒而言,人权的根基在于神自己——祂爱我们、看顾我们,并供应我们一切所需。神明言祂不偏待人;无论我们的种族、社会地位、性别或能力如何,祂都爱我们每一个。所有人在祂眼中生来平等——在尊严、价值和道德地位上同样平等。
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,祂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,为人类献上赎罪的祭。无论我们来自何方,说什么语言,拥有什么肤色,持什么政治理念,祂都爱我们,并欢迎我们来到祂面前。
不论身份高低,财富多少,知识深浅,我们都能领受主耶稣的爱和救恩!
使徒行传10:34彼得开口说:「我真的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。
永恒的灵魂
8. 神创造我们,不仅是为这短暂的今生,更是为永恒。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永恒的灵魂,其价值无法用世上的任何尺度衡量。
在《马可福音》中,主耶稣以极其震撼的对比,揭示了灵魂的无上宝贵。祂清楚指出:全世界的财富加在一起,也比不上一个灵魂的价值。
若有人为暂时的利益、世俗的功名,或一时的享乐,而失去与神和好的机会、丧失永生,那将是人类所能遭遇的最大悲剧和损失。
因此,真正尊重人权,不只是保障人在今世的基本自由和尊严,更包括关心他们永恒的归宿。因为在神眼中,没有一个灵魂是微不足道的;祂甚至为最小的一个,差遣祂的独生子来寻找和拯救。
马可福音
8:36人就是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
8:37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
「基督为我们舍命」
9. 神对人类生命的尊重,达到了令人震慑的地步——祂竟亲自成为人。那位创造宇宙万有、掌管天地的主,甘愿降卑,道成肉身,成为拿撒勒人耶稣,住在我们中间(约1:14)。更奇妙的是,祂复活升天后,仍永远带着人性;从此直到永恒,祂都以「人子」的身分和我们同在。
对基督徒而言,人的生命之所以无比尊贵,正因这尊贵是用神儿子的血所买赎的。耶稣基督降世,不是为受人服事,乃是为服事人,并且「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」(可 10:45)。祂甘愿走上十字架,在极致的苦难中为我们的罪受死,第三日复活,胜过死亡和罪恶的权势,使人得以脱离永刑,得着永恒的救恩和生命。

这样一位至高神竟为罪人舍命,这不是人类宗教所能发明的神话,也不是有限理性所能构思的幻想。这救赎之爱,唯独出于神自己。
正因神如此珍视每一个人,甚至不惜让祂的儿子为其流血,我们才真正明白: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具有永恒、不可替代的价值。这不仅是信仰的宣告,更是基督教人权观最深的根基;人的尊严不在于他的能力、地位或贡献,而在于他被神所爱,甚至被基督用生命重价买赎。
约翰一书 3:16基督为我们舍命,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;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。
「他是人人的救主」
10. 神是全人类的救主,也是每一个灵魂的救主。祂愿万人得救,明白真道(提前 2:4),并差遣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舍命,使人得以从罪恶、死亡和永刑中被拯救出来。
对那些已经信靠基督、蒙恩得救的人而言,神不仅是他们起初的救主,更是他们一生路上的救主。从重生之日开始,祂不断拯救他们脱离各样危险、试探、缠累的罪,以及灵里激烈的争战;祂扶持、保守、引导,直到那日祂要亲自再来,在荣耀中将属祂的人提接,进入祂永远的同在和荣耀(帖前 4:16–17;来 7:25)。
正因神如此看重每一个人——无论其国籍、种族、性别、地位或道德光景——每一个生命在祂眼中都具有无可替代的尊严。这尊严不是人赋予的,而是由造物主亲自赐下的;它不可剥夺,也不可侵犯;人权是每一个按神形像所造之人与生俱来的权利。

换言之,人权之所以「普遍」,是因为救恩的源头是普世的神,祂看每一个灵魂同样宝贵;人权之所以「不可剥夺」,是因为人的价值根植于神永恒的爱和救赎行动。离开这位关怀个体、为罪人死、又亲自再来接我们的救主,人权便失去其最深、最稳固的根基。
提摩太前书 4:10我们劳苦,努力正是为此,因为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。他是人人的救主,更是信徒的救主。
「亏缺了神的荣耀」
11. 虽然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具有同等的尊贵价值——因为我们都是按祂的形像所造——但我们也都同样承担罪的责任。自从人类堕落以来,神的形像虽未完全丧失 (雅 3:9),却在我们里面严重损毁、蒙蔽不堪;我们远离了受造的初衷,不再荣耀神,反而活在自我中心和悖逆之中。
我们本是为彰显神的荣耀而被造,如今却因罪而败坏,心思昏暗,行为偏邪,成了应受审判的罪人。无论地位高低、学识深浅、道德好坏,所有人都「亏缺了神的荣耀」,无一例外。
这正是人类共同的困境,也是福音之所以普世的基础:若非人人同陷罪中,就不需要同蒙救恩。
罗马书3: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