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罪 人的墮落 神的救贖
第二章
原罪的真理——我們都在亞當裡
普世性的罪惡
8.也許有人會問:「原罪這個教義真的符合現實嗎?人類真的有那麼糟糕嗎?」請看看每天的報紙頭條——戰爭、恐怖襲擊、謀殺、強暴、搶劫、詐騙、貪腐——這些不是偶然發生的事件,而是每天都在世界各地上演的悲劇。
我們活在一個充滿道德邪惡的世界中。更令人心驚的是,有些最殘忍的暴行,往往不是那些所謂「壞人」的專利,而是由普通人,甚至是有教養、有地位的人所犯下的。
為什麼會這樣?因為罪的種子存在於每一個人心中。英國文豪G. K. Chesterton說:原罪是一個可以透過閱讀每日報紙頭條來證實的教義。
的確,不需要讀神學,只要對人性有誠實的觀察,就會承認人裡面確實有一種行惡的傾向,這種傾向是我們靠自己無法控制、無法根除的。人類對待同類的殘忍,一直是社會所有弊病的主要原因。
葛培理說:「我們都是世襲而來的罪人,無論怎樣努力,都無法逃脫我們與生俱來的本分。」
羅馬書3: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
人人皆犯罪的事實
9.原罪不是一個理論,而是我們每天在生活中都能體驗到的現實。請想想:有哪一個父母需要教導孩子說謊?有哪一個孩子需要被教導如何發脾氣、如何自私自利?這些都不需要教,是與生俱來的。
嬰兒雖然天真可愛,但他們很快就會展現出自我中心和叛逆的傾向。隨著年齡增長,這種亞當裡的本性會變得越來越明顯。人不需要學習如何撒謊、偷竊、放縱私慾、表現驕傲和叛逆、藐視權威——包括神的權威。
這一切都出於我們裡面的亞當本性。罪在我們生命中作王。我們犯罪,不是因為環境的影響(雖然環境確實會影響),不是因為原生家庭的問題(雖然這也有關係),而最根本的原因是:我們生來就是罪人。罪不是從外面沾染的污點,而是從裡面湧出的毒泉。
約伯記14:4誰能使潔淨出於污穢呢? 誰也不能!
亞當——人類的頭領和代表
10.要理解為什麼全人類都受到亞當犯罪的影響,我們必須明白亞當獨特的身分。亞當不僅是人類的始祖、所有人的祖先,他更有一個特殊的身分——他是全人類的頭領和代表。
葛培理說:「亞當是人類的源頭。」神在創造亞當的時候,就設立他作為全人類的代表。這就如同一個國家的總統代表整個國家,當總統簽署條約或宣戰時,他是代表全體國民行事。
同樣地,當亞當在伊甸園受考驗時,他不僅僅是為自己接受考驗,更是為全人類接受考驗。如果他通過了考驗,他的順服就算為全人類的順服,全人類將和他一同享受順服的獎賞;反之,如果他失敗了、墮落了,全人類就和他一同墮落,承受罪的後果。
羅馬書5:18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的人都被定罪;
神賦予的授權書
11.有人也許會抗議:「這是不公平!亞當犯罪的時候我還沒出生,我根本沒有授權他代表我,為什麼我要承擔他犯罪的後果?」
從人的角度來看,這個抗議似乎很有道理。然而,我們必須明白:亞當作人類的代表,不是我們投票選出來的,而是神親自指定的。這就如同一個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力,但他確實從父母那裡繼承了許多特徵和遺傳條件。
一位神學家(Norman Geisler)曾用過一段非常貼切的描述:「亞當擁有神所賦予、代表全人類的代理權(Power of Attorney);當他誤用這項權利時,其罪的後果便直接歸算(Imputed)到了他所有的後裔——也就是我們每個人身上。」
神在創造亞當的時候,就立他為全人類的元首。亞當在伊甸園不是只為自己而活,他也是為他的後裔而活。
清教徒作者Arthur Pink寫道:「全人類都在其法定代表和盟約元首的身分上接受考驗……如果元首通過考驗,他的順服就算在眾人的帳上,眾人就和他一同分享獎賞。反之,如果元首失敗墮落,所有肢體就和他一同墮落。」(Arthur Pink, Total Depravity of Man )
羅馬書5:15但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那麼,神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而來的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加倍地臨到眾人嗎?
和亞當的聯合
12.另一種理解原罪的方式,是從「生物性同在」的角度來看。我們知道一個生物學的事實:每個人都來自父母的細胞,父母又來自祖父母的細胞。我們今日的身體細胞,可以追溯到遠古祖先的細胞,最終追溯到第一對父母——亞當和夏娃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當亞當在伊甸園犯罪時,我們所有人在某種意義上都「在亞當裡面」。聖經就用這種邏輯來解釋利未祭司和亞伯拉罕的關係。雖然利未是在亞伯拉罕之後很久才出生的,但聖經卻說,利未在他先祖亞伯拉罕的身體裡面,所以當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的時候,利未也一同獻上了十分之一。
同樣的道理,當亞當在伊甸園犯罪時,我們所有人的「種子」都在亞當的身體裡面。因此,當亞當犯罪時,我們也犯罪了。
希伯來書
7:9我們可以說,那接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,
7:10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,利未還在他先祖的身體裏面。
我們都參與了亞當的罪
13.一句古老的神學諺語說:「在亞當的墮落,我們眾人都犯了罪。」這不是誇張,而是聖經教導。
有學者寫道:「使徒保羅認為,當亞當犯罪時,全人類都潛藏於他的血脈之中。你我當時都身在伊甸園。我們在亞當裡行動,成為了抵擋神者。同樣的邏輯也見於《希伯來書》7:9-10……墮落不僅僅是模仿,更是我們真實的參與。」(Michael Allen Rogers, What Happens After I Die? 頁36)
這是一個深邃的真理。我們不只是亞當墮落的受害者,在某種意義上,我們是他的「同犯」。當然,這不是說我們在時間上回到了伊甸園,親手摘了那個果子。而是說,在神眼中,人類是一個有機的整體,亞當是這個整體的頭。頭所做的,就是整個身體所做的。因此,我們每一個人都對亞當的罪有責任。
墮落的影響是普世的,它使全人類陷入可悲的罪惡、敗壞和墮落的光景中。
羅馬書5:19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
罪的遺傳
14.亞當犯罪之後,他的心態、傾向、性情都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。他不再是那個純潔無瑕、全然順服神的人。相反地,悖逆和驕傲成了他道德本性的一部分。
而這種敗壞的本性,就像身體特徵和性格特質一樣,透過遺傳傳給了他的後代子孫。罪滲透到他生命的每一個部分,而他犯罪的影響則透過遺傳傳遞給他的子孫。
我們的始祖已經變得不潔淨了,而一個不潔淨的人,無法生出潔淨的後代。正如一個患了遺傳疾病的人,會把疾病傳給子女一樣。第一批父母把他們的罪性傳給了第二代,第二代又傳給了第三代,如此代代相傳,直到今日。
我們從父母那裡繼承了頭髮的顏色、眼睛的形狀、身高的基因,同樣地,我們也從他們那裡繼承了屬靈的敗壞。
約翰福音 3: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
生來就是罪人
15.因著罪的遺傳,每一個人從受孕的那一刻起,就帶著罪性來到這個世界。大衛王在《詩篇》中深刻地承認:「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。」這不是說大衛的父母在懷孕這件事上犯了罪,也不是說胎兒本身犯了罪,而是說從生命開始的那一刻起,人就帶著犯罪的本性。
基督徒相信,人之所以犯罪,不僅僅是因為他選擇犯罪,更是因為他生來就是罪人。被稱為「天生的罪人」,我們所做的不過是自然流露我們的本性。我們不是無辜的受造物落入邪惡的環境中,而是從生命的起點就帶著罪惡的傾向和欲望。
正如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所說:「我們先行使正義的行為,然後才成為正義的人。」這句話用在罪上剛好相反:我們先是罪人,然後才犯罪。我們的所作所為,不過是顯明了我們的所是。
以弗所書2:3我們從前也都生活在他們當中,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着肉體和心中的意念去做,和別人一樣,生來就是該受懲罰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