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罪 人的墮落 神的救贖
第三章
歸算的原則——亞當和基督
什麼是「歸算」?
16.「歸算」這個詞,對許多人來說可能比較陌生。簡單來說,歸算就是「算在某人的帳上」的意思。這是一個會計學的用語,指的是把一筆款項記在某人的帳戶裡。
在聖經神學中,歸算是指神把某人的罪或義算在另一人的身上。這個原則在聖經中出現了三次,構成了基督教救恩論的核心。
- 第一次歸算發生在伊甸園:當亞當犯罪時,神把他的罪歸算在全人類身上。在神眼中,亞當一個人的犯罪,就是所有人的犯罪。
- 第二次歸算發生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:當我們悔改信耶穌的時候,神把我們的罪歸算在耶穌身上。耶穌本身是無罪的,但神卻把我們的罪債轉移到祂身上,讓祂替我們承擔刑罰。
- 第三次歸算發生在我們稱義的時候: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,神把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。
這三重歸算,構成了救恩的奇妙交換。
哥林多後書5:21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。
亞當的罪歸算給我們
17.聖經明確地說,當亞當犯罪時,所有人都犯了罪。這不是說我們「模仿」了亞當的罪(雖然我們確實也會這樣做),而是說亞當的罪在法律上被算在我們的帳上。
正如神學家 Arthur Pink所說:「神對待人類,不像對待一片麥田,每根麥稈都立在它自己的根上。相反地,神對待我們的種族,就像對待一棵樹——所有的樹枝共享一個共同的根。」(Arthur Pink, Total Depravity of Man, 頁33)
亞當就是那共同的根。因此,當亞當犯罪時,我們這些從他而出的枝子,也被牽連在其中。受苦和死亡被宣告為罪的後果,而所有人死亡的原因,是「所有人都犯了罪」。
羅馬書5:18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的人都被定罪;
公平還是不公平?
18.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一個問題:原罪的教義公平嗎?為什麼因為一個人的罪,全人類都要受懲罰?這看起來似乎很不合理。然而,有幾點值得我們思考。
首先,亞當的罪歸算給我們,和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,是同一原則的兩面。如果亞當的罪歸算是「不公平」的,那麼基督的義歸算也是「同樣不公平」的——但後者卻是我們得救的根基。如果我們拒絕前者,我們也必須拒絕後者。
其次,我們要知道,神不是把我們創造為互不相關的獨立個體,每個人只為自己而活。事實上,我們從父母那裡繼承了身體特徵和性格特質,也從他們那裡繼承了屬靈的狀況。原罪的教義其實是建立在遺傳和繼承的自然事實之上的。
羅馬書5:19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一人影響全體的原則
19.第三,人類事務中,一個人的作為確實會影響其他人,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。我們可以用一個現代的例子來說明「一人影響全體」的原則。
假設國家的領導人在經濟政策上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,他可能使整個國家陷入經濟衰退,成千上萬的人會因此失業、受苦。如果這個國家是世界最大的經濟體之一,那麼這個國家的衰退將對整個世界產生連鎖反應,可能導致全球性的經濟危機。換句話說,整個世界可能因為一個人的錯誤而受到懲罰!
這公平嗎?也許你認為這是不公平,但這是現實。我們生活在一個互相連結的世界中,沒有人是一座孤島,完全和他人隔絕。每個人都受他人影響,也影響他人。
英國詩人John Donne曾有過一句名言,其意深遠,廣為流傳:「沒有人是一座孤島,可以自全。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塊,整體的一部分。」
同樣地,亞當是人類的始祖,是人類的父親,他對人類的影響是最巨大、最深遠的。當他犯罪時,罪和死的連鎖反應就臨到了所有人。
羅馬書 5:12為此,正如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,死又從罪而來,於是死就臨到所有的人,因為人人都犯了罪。
我們的罪歸算給基督
20.歸算原則的奇妙之處在於,它不僅僅帶來咒詛,也帶來了祝福。當耶穌基督來到世界的時候,神做了一件驚人的事:祂把一切將要信基督之人的罪,都歸算在基督身上。
在十字架上,耶穌承受了人類罪的刑罰。祂本身是無罪的,但天父卻將我們的罪債轉移給祂。以賽亞先知早在幾百年前就預言了這件事:「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」(賽53:6)
耶穌被釘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。祂為我們成了咒詛,為我們嘗了死味,為我們承受了神的震怒。
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們的罪被歸算在祂身上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我們看見了歸算的公義:正如亞當的罪歸算給我們,我們在亞當裡被定罪;照樣,我們的罪歸算給基督,凡信祂的人就在基督裡被赦免。

以賽亞書
53: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;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,是被神擊打苦待。
53:5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。因他受的懲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
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
21.但神的工作沒有停在這裡。歸算的原則還有一個更奇妙的部分: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,神不僅把我們的罪歸算給基督,也把基督的義歸算給我們。這意味著,當神看我們的時候,祂不是看見一個滿身罪污的罪人,而是看見祂愛子的義袍披在我們身上。
耶穌不只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(這被稱為「被動的順服」),祂也在世上活出了完全順服神的生命(這被稱為「主動的順服」)。耶穌所受的試探、所勝過的引誘、所遵守的誡命、所行的公義,這一切都算在我們的帳上。
我們的罪給了祂,祂的義給了我們。這就是馬丁路德所說的「奇妙的交換」。先知耶利米預言說,神必稱大衛的苗裔為「耶和華-我們的義」(耶23:6)。在基督裡,我們領受了這份從天而來的義。
腓立比書3:9並且得以在他裏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而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基於信,從神而來的義,
三重歸算
22.現在,我們可以完整地看到歸算原則的全貌。有三重歸算在人類的得救和滅亡中發揮作用:
- 第一,因亞當的墮落,罪被歸算給全人類——這是定罪。
- 第二,當罪人悔改信耶穌時,他的罪被歸算給基督——這是救贖。
- 第三,藉著信心,基督的義被歸算給信靠祂的罪人——這是稱義。
這就是所謂的「三重歸算」。罪的歸算使我們在亞當裡被定罪,而義的歸算使我們在基督裡被稱義。在亞當裡,我們承受了死亡的刑罰;在基督裡,我們領受了永生的恩賜。
使徒保羅把這兩個歸算放在一起對比;在這句話中,我們看見了整本聖經救恩信息的心臟。因歸算而來的定罪,和因歸算而來的稱義——二者都是出於同一位公義又慈愛的神。
羅馬書5:18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的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。
亞當和耶穌的對比
23.在人類歷史上,有兩個傑出的代表人物,他們決定了人類的命運。第一個是首先的人亞當,第二個是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。
亞當來自塵土,神把他安置在伊甸園中接受考驗,考驗的結果將影響全人類。然而,他被撒但所勝,違背了神,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。他的這一悖逆行為,把全人類帶入了罪和死的深淵。
而耶穌——末後的亞當——卻是賜生命的靈,從天而降。祂勝過了撒但,忠於神到底,甚至順服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亞當因罪而死,而耶穌卻以復活戰勝了死亡,使凡信祂的人都能復活得永生。一個代表人物帶來了毀滅,另一個代表人物帶來了拯救。使徒保羅把這兩個代表人物的對比,作為《羅馬書》5章的關鍵信息。
哥林多前書15:45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:「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」;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。
耶穌如何扭轉亞當造成的傷害
24.亞當犯罪,使人類墮落,全人類都承受了神對他宣告的死刑。亞當的罪帶來了定罪和死亡,但耶穌基督來,扭轉了亞當犯罪所造成的傷害。
正如一位作者所寫的:「這裡有兩個群體,一個以罪和定罪為特徵,另一個以恩典和信心為特徵……前者『在亞當裡』,後者『在基督裡』。」(Michael Allen Rogers, What Happens After I Die? 頁39)
基督成了某些人的聯邦元首,正如亞當曾是所有人的元首一樣。在亞當裡,我們繼承了罪和死;在基督裡,我們承受了義和生。
藉著信心和基督聯合,我們就脫離了在亞當裡的定罪,進入了在基督裡的永生。這是何等奇妙的交換!詩人說:東離西有多遠,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!」(詩103:12) 在基督裡,神徹底解決了罪的問題。
歌羅西書3: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。
兩個群體,兩種歸屬
25.亞當是人類的第一個元首,在他裡面,全人類都犯了罪,都承受了死的刑罰。但神沒有把人類丟棄在絕望中。祂預備了第二個元首——耶穌基督。凡在基督裡的人,就不被定罪了。
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區別:亞當的元首身分涵蓋了全人類,每一個生在這世界上的人,都在亞當裡面。但基督的元首身分卻不是自動涵蓋所有人的。只有那些藉著信心和基督聯合的人,才在基督裡面。
換句話說,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兩個歸屬的選擇:要麽我們繼續在亞當裡,承受罪的後果;要麽我們轉向基督,藉著信心進入祂裡面,領受赦免和永生。
這個選擇是最重要、最關鍵的選擇,它決定了我們永恆的歸宿。沒有人可以保持中立——不在基督裡,就是在亞當裡。
羅馬書8:1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