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極恐怖 不要到我這裏來
第一章
為什麽要有地獄?
懲罰和罪行應相稱
1. 親愛的讀者,基督教的永恆懲罰信條,是所有人類文獻中最可怕的概念。地獄被稱為「宇宙的終極恐怖」,是實至名歸的。聖經將地獄描述為永無止息痛苦的地方。
耶穌在福音書中多次嚴肅警告,地獄的真實和可怕,並清楚教導其本質和永恆性,它是不信者靈魂的終極歸宿。以下是耶穌對地獄的一些描述:地獄是「外邊黑暗」和「哀哭切齒」的地方(太8:12);在那裏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 (可9:48);地獄是靈魂遭受「永刑」之地 (太10:28);耶穌明指其為「永火」和「永刑」之地(太25:41, 46)。
地獄最糟糕之處,是它的永恆性,在地獄裏的人是永無救贖、永不超生、永遠沉淪、永恆無望的。
很多非信徒和評論家都批評説,永恆地獄的概念實在是太過份。懲罰應該和罪行相稱,有適當的比例。因此他們認為,人類為了短短數十載的罪,而要抵受無限的懲罰,是絕對不合理的。
人為什麽要為有限年日的罪過,承受永遠持續的刑罰?短暫的過犯,何以會招致永無止境的苦楚??
英國哲學家羅素說,任何人用永恆的懲罰來恐嚇別人,好像耶穌一樣,都是不人道的。他說:「評估耶穌的道德品格時,有一嚴重缺陷,那就是他相信地獄!我本人並不認為,任何一個具有深度人性的人,可以相信永遠的懲罰。」(引自Michael Allen Rogers,What Happens After I Die? 頁84)
啟示錄20: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裏,就是那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,他們會晝夜受折磨,直到永永遠遠。
耶穌是地獄神學家
2. 然而,關於地獄的教義是來自最高權威的,在聖經裏耶穌談及地獄比任何人都更多。
這位滿有恩慈,醫治患病者,以五餅二魚飽足飢餓者,使盲者得見到、聾者得聽到,又從被捆綁者身上逐出污鬼的耶穌,正是新約聖經中給我們最生動、最可怕的地獄描述的同一位主。
人類的救世主亦是地獄神學家,衪講論地獄比聖經的所有作者更多,衪談及地獄又比天堂更多。一作者寫道:「在新約的1,830節包含耶穌教誨的經文中,13%的主題是關於永恆審判和地獄的。」
一神學家寫道:「在神的恩典中,告訴我們關於地獄最多的,亦是唯一可以拯救我們的。我們還能説什麼呢?神派來警告我們的人,亦是可以拯救我們的人。這是神警告的美妙之處,衪用拯救者來給我們警告。」(Edward Donnelly,Biblical Teaching on the Doctrines of Heaven and Hell,頁31)
馬可福音9:48在那裏,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
可頌可畏的神
3. 人應該敬畏神,因為神的屬性大而可畏,神的作為大而可畏,神是可頌可畏的神。現在讓我們思想神的偉大之處:
- 祂是創造主(創1:1),天和地都因祂而存在,宇宙萬物因祂的話而立,我們的生命氣息皆屬祂(徒17:28)。
- 祂是永恆神(詩90:2),無始無終,從亙古到永遠祂是神,時間在祂手中,祂的應許永不改變。
- 祂是無限的神(王上8:27),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;祂的智慧、能力無法測度。
- 祂是全能者 (啟1:8) ,在祂沒有難成的事,祂的權能托住萬有 (來1:3) 。
- 祂是至高主宰(誌上29:11),統管宇宙,從最小的原子到最大的星系都在祂掌管中;祂是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、全地的審判者。
- 祂是無所不知、無所不在的神(詩139:1-12),祂透徹人心,卻仍以慈愛待我們。
- 祂是永不改變的神(瑪3:6),祂的性情、應許永不改變,在祂沒有轉動的影兒。
對於那些嘲笑和侮辱至高無上、至尊偉大的神的人來說,地獄當然是公正的懲罰。拒絕祂的的恩慈,硬著頸項不肯向祂悔改的,必受永刑,因為他們漠視祂兒子的犧牲,拒絕祂的赦罪恩典,更稱祂為說謊者。
歷代志上
29:11耶和華啊,尊大、能力、榮耀、勝利、威嚴都是你的;天上地下的一切都是你的;耶和華啊,國度是你的,並且你為至高,為萬有之首。
29:12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,你也治理萬物。在你手裏有大能大力,你的手使人尊大強盛。
神是聖潔的
4. 全人類都是罪人,他們藐視罪,習慣性地犯罪,對罪毫不敏感。但神是聖潔的,衪看罪看得很嚴重。有一天,我們將會被神用衪的完美標準,而不是人的墮落標準,來施行審判。因為神的道德純潔,衪不能漠視人的罪惡或置之不理。
神的完美標準要我們的説話句句供出來(太12:36),衪甚至會審判我們的思維和態度(來4:12-13)。我們必須遵守衪所有的誡命,而不只是其中的部分,因為它們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。
一作者寫道:「罪令我們的公平判斷能力減弱、我們理解能力變暗淡、我們良心變遲鈍、我們意志歪曲、我們的心敗壞,使我們無能力去斷定。我們受罪的感染、罪的影響,以至我們完全未能估計其應有的害處。試想像一下,由一群罪犯去判斷將他們定罪的律法的公正和美善!事情的真相是--這是往往被忽略了的--神是不能以人的標準來衡量的。」(Arthur W Pink,Eternal Punishment & Eternal Security,頁9)
哈巴穀書1:13a你的眼目清潔,不看邪惡,也不看奸惡,
無盡的神
5. 一切的罪最終都是向至高無上、聖潔公義的神犯的,是向衪叛變和挑戰衪的權威;罪侮辱衪的榮譽和尊嚴。在伊甸園裡的罪是極為嚴重的,因為撒但給夏娃的誘惑,就是讓她自作主張,違抗創造者,向神發出獨立宣言,做自己的神。
他們不服從神的指示,吃了禁果,看似很微小的事,卻有很重大的意義。這違抗的行為,表示他們不承認受造物的地位,想自立門戶,做自己生命的主人、靈魂的主宰,脫離神的管轄。
違抗神是十惡不赦的罪行,因為它是向神的無限意志舉起我們的有限意志。因為神是一無盡的神,向衪犯的任何罪行都有無盡的後果。
美國神學家喬納森·愛德華茲寫道:「任何罪的憎惡性,必須按照被侵犯的人的價值或尊嚴來衡量」。所以,向一無盡的神犯罪,是無盡的罪惡,無盡的懲罰是必然的。
啟示錄1:8主神說: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是今在、昔在、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」
罪的嚴重性
6. 神對罪的看法是如此嚴重,對罪的恨惡是何等深刻,衪要差衪的兒子到世上來,來承擔刑罰,好讓我們可得赦免。耶穌的受難,向我們展示了神如何認真地對待罪。為要滿足衪公義的要求,在十架上祂將對人類罪惡的憤怒,完全傾注在耶穌身上。神的憤怒使祂承受了難以言傳的痛苦(太27:46);耶穌的呼喊顯明祂真實清償了我們的罪債。
一作者寫道:「但罪的嚴重性和永恆懲罰的公義,最終證明是由基督的十字架提供。」
地獄是神對罪之公義審判的彰顯。聖經中關於神憤怒的警告,遠比提及祂的慈愛更多。人生來就是敗壞,深陷罪中,本是可怒之子,那些頑梗不肯悔改的罪人,因他們悖逆至高榮耀之神的罪孽,理當承受地獄的永刑。
羅馬書1:21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把他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昏暗了。
世上最公平的教義
7. 試想一想如果沒有地獄,我們就可以任意妄為,也不會有什麽後果。如果沒有地獄,廿十世紀的殺人狂魔希特勒和偉大的傳教土葛培理,亦沒有最終的分別。地獄滿足最終公義的要求,因為罪惡必須受到懲罰。要良善最終能戰勝邪惡,地獄的存在是必然的。
我們知道,此生不是常有公義。罪犯不一定被抓到,罪惡也不總是受到懲罰,惡人有時繁榮昌盛。地獄的存在,來維護神的公義是必要的。
一作者說:「在地獄,你不僅會得到想要的,還會得到應得的。在地獄,你獲得你的工價。在地獄,你收到你所種的。這是世上最公平的教義。」(Ligon Duncan,Fear Not,頁39-40)
羅馬書2:6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地獄會彰顯神的榮耀
8. 聖經明言,萬物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存在(啟4:11),而「萬物」就包括地獄在內;一切的存在,終極目的都是為彰顯神的榮耀和權能。正如主耶穌說,地獄原是「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」(太25:41);它的存在並非表示神的失敗,而是祂公義和主權的至高彰顯。
喬納森·愛德華茲深刻指出:「神對罪的報應將以極其嚴謹、精準、可畏的方式顯明,這正是祂榮耀的彰顯。」
地獄的存在顯示神的聖潔不能妥協、公義絕不動搖,以及祂對邪惡的絕對勝利。凡今生拒絕歸榮耀給神的,在末日審判中,都必被迫屈膝承認祂的至高尊榮。
啟示錄生動記載:當神施行審判時,天上二十四位長老俯伏敬拜;讚美和感謝衪對死人的審判。地獄的永刑並不是神榮耀的虧缺,而是祂全然聖潔、公義和主權的必然彰顯。
啟示錄
11:16在神面前,坐在自己座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都俯伏在地上敬拜神,
11:17說:「今在昔在的主—全能的神啊,我們感謝你!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。
11:18外邦發怒,你的憤怒臨到了。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;你的僕人眾先知、眾聖徒及敬畏你名的人,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到了;你毀滅那些毀滅大地者的時候也到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