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極恐怖 不要到我這裏來
第二章
神尊重我們的選擇
無盡的懲罰
9. 有很多信徒都為這個問題而掙扎:為什麼人要為現世的罪惡,承受永遠的懲罰?為什麼只是維持一段有限時間的罪,會招致永恆的後果?
一神學家解釋說:「但他們的邏輯是錯誤的。你可以在一息間殺死一個人,或在十年期間騙取他的畢生積蓄。第一罪比第二罪為『短』,但它會否因為這個原因而得到較輕懲罰呢?時間的長短和所牽涉的罪疚是無關的,即使是短暫的罪惡亦有一個永恆的層面,因為它是向無窮盡的神犯的。」(Edward Donnelly, Biblical Teaching on the Doctrines of Heaven and Hell, 頁26)
另一作者說:「如果從神的角度來看,罪的嚴重性是視乎被侵犯的神的偉大而斷定的,又如何?那麽罪疚是無盡的,因為它是侵犯無盡的神的性格。如果,在神的本性而言,衪認為這種無盡的罪,應有一個無盡的懲罰,一個無人能付出的懲罰,又怎樣呢?」(Erwin Lutzer, One Minute After You Die, 頁108)
關於這令人費解的問題,讓我們再參考兩位作者意見:
「地獄裏的人犯了那無限或最終的罪,而不僅是一連串的無限的罪。他們拒絕了和恩慈、自我給予的神的關係--這是最嚴重的罪。與其將注意力集中在(a)個別的罪,甚至是(b)一生的罪,不如將重點放在不信者正在拒絕的是誰。」(Paul Copan,Loving Wisdom,頁 149)
另一不知名作者寫道:「以為一個人可以終生不斷忽視祂,以他所選擇無神的生活方式,來不斷嘲笑祂,說:『我對你的價值觀或兒子為我的死全不理會,我將漠視所有這一切--那是終極的罪。』而唯一配得起它的懲罰就是終極的懲罰,就是和神永遠的分離。」
帖撒羅尼迦後書1:9他們要受懲罰,永遠沉淪,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。
神尊重我們的選擇
10. 我們要知道,神並不將任何人送進地獄,衪不願一人沉淪,而是人人都來悔改(彼後3:9)。但衪創造了我們成為有選擇能力的自由人,當我們拒絕衪的團契、拒絕衪的慈愛,衪必尊重我們的抉擇。若我們不願意接受神的救恩,祂不會強加我們身上,真愛是永不強迫的。
一作者寫道:「那些不希望愛神的人,必須被准許不愛祂;那些不願意和祂同在的人必須被准許和祂分離;地獄就是和神永恆的分離。」(Norman L Geisler,If God,Why Evil? 頁100)
另一作者寫道:「地獄是神給人自由的現實和選擇的尊嚴,的偉大恭維。」
路加福音13:34耶路撒冷啊,耶路撒冷啊,你常殺害先知,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。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,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,可是你們不願意。
懲罰和罪行相稱
11. 神創造我們是出於愛,衪渴望和我們永恆相愛。但真愛必須是出於自願,而不是被迫去愛。那些真正愛衪的會自願向衪的愛作出回應,而不是因為任何威逼。
一神學家寫道:「聖經表明,這既是(a)懲罰,又是(b)逃避神生命的合乎邏輯結果:『懲罰和罪行相稱,因為懲罰就是罪行。對神說不,就沒有神。』地獄就是神的同在和祝福撤離那些拒絕接受祂的人……地獄的一個原則就是:我是我自己的。」(Paul Copan,Loving Wisdom,頁147)
馬太福音
22:37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你的神。
22:38這是最大的,且是第一條誡命。
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
12. 神不會強迫任何人和衪有永恆團契,不會違背人的自由選擇,會成就他心想要離開衪的意願。魯益師寫道:「到底只有兩種人:那些向神說:『願你的旨意成就』,和那些到了最後,神向他們說:『願你的旨意成就』。所有一切在地獄的,都是選擇它的。如果沒有這種自我選擇,就沒有地獄。」
那些拒絕神的永生恩典的,是自己選擇地獄。耶穌向猶太人說,聖經明明確實指出衪是彌賽亞,但他們堅拒衪賜予的生命恩典,祂一貫都尊重這些人的剛硬固執。
一作者寫道:「在地獄裏沒有人想要進入天堂;他們都想離開地獄,但沒有人真正希望進入天堂。」(Ligon Duncan,Fear Not,頁37)
約翰福音
5:39你們查考聖經,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生;而這經正是為我作見證的。
5:40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。
神不會踐踏人的自由意志
13. 若然神廢除地獄,就意味著衪會強迫不肯悔改的罪人進入天堂;在那裡,他們將被迫永遠讚美和愛那位他們心中憎恨的神。但神不會如此踐踏人的自由意志。
魯益師又寫道:「『你要神怎樣做呢?』求祂抹去他們過往的罪孽,不惜一切代價給他們一個新的開始,掃除一切困難、賜下所有奇蹟般的幫助嗎?但祂早已在加略山上成就了這事。要赦免他們?但他們不要被赦免。不要理會他們?唉,恐怕神就是這樣做。」
約翰福音
19:17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,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「髑髏地」,希伯來話叫各各他。
19:18他們就在那裏把他釘在十字架上,
善惡的分隔
14. 罪惡具有傳染和腐蝕的本質,因此必須和美善徹底隔絕。這正是主耶穌要將雜草和麥子分離、山羊和綿羊分別、惡人和義人區分的原因 (太13:30, 25:32)。
若然沒有這隔離,撒但的黨羽就必如酵般玷污和滲透神的選民,使他們偏離真道。
哥林多前書5:6你們這樣自誇是不好的。你們不知道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?
充滿苦難的世界
15. 許多人認為,因為神就是愛,衪不會將人扔進可怕的地獄,但這些人要看看真實的世界。
自人類始祖墮落以來,世人便活在勞苦愁煩之中,飽受天災人禍、戰亂饑荒的摧殘,毫無任何減輕或舒緩,最終更要經歴疾病和死亡。
雖然苦難的根源是罪,而罪不是從神而來,但作為宇宙的主宰,最終一切苦難都歸咎於衪,包括所有天然災禍至生老病死。這個神造的世界真正是充滿苦難的世界!
一作者説:「如果神准許人類幾千年來都活在難以傳言的苦難當中,若然衪讓苦難永遠持續下去,又有什麽不一致的呢?」
另一作者說:「看看今天的世界,留意著不可數量的苦難,然後記住,無論對我們來説這是多麽神秘,都是一個慈悲的神容許的。然後,也讀舊約洪水的故事,所多瑪和蛾摩拉被從天上的火與硫磺的毀滅,在埃及的瘟疫,以色列承受的審判,然後牢記這些事情都不被神的憐憫阻止!要推論說,因為神是恩慈的,就不會把名字未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扔進火湖裡,這簡直是公然藐視神過去一切的審判!」(Arthur W. Pink, Eternal punishment & Eternal Security, 頁9)
以賽亞書45:7我造光,又造暗;施平安,又降災禍;做成這一切的是我-耶和華。
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
16. 有人認為,不信神的人只會被消滅,此生後就不再存在。然而,聖經使用同一的詞來形容惡人的折磨,和義人的祝福;因此地獄的懲罰是永恆的,就如同在天堂的生命是永恆的。
如果沒有地獄,那麼耶穌的悔改警告是沒有意義的,更沒有必要相信神的話語。
如果沒有地獄,耶穌是白白犧牲、十字架是枉然、救贖是完全不必要的,因為沒有什麼是需要拯救回來的。
如果沒有地獄,耶穌的福音,在約翰福音3:16和其它數不盡的經文,不是真理而是彌天大謊。
馬太福音25: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;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。」
我們可以相信神
17. 我們可以相信神的公義。神就是愛,衪本為善,滿有憐憫,衪不願有一個靈魂會滅亡(提前2:4)。我們可以認同,當亞伯拉罕面對神即將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時候,他對神所作的公義懇求;他有信心審判全地的主會做公平的事。
沒有人會不應去而去地獄,沒有人會受到比應得的多過一秒時間的懲罰。神是公義的泉源,我們可以指望衪做出完美的公義。
事實上,在聖經裡,我們沒有見到任何人在地獄裡抱怨地獄的不公。例如,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,當財主在陰間裡受煎熬時,你可能想他會問,為什麼他要忍受陰間的可怕待遇?然而,他只要求有人去警告他仍然活著的兄弟,不要追隨他的腳步,他好像知道自己是罪有應得的。
一作者寫道:「讓神做神!我們只需安然信靠祂的作為,這正是我們的本分。祂必行公義,我們大可放心。」
創世記18:25你絕不會做這樣的事,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殺了,使義人與惡人一樣。你絕不會這樣!審判全地的主豈不做公平的事嗎?」
地獄不是改造的地方
18. 有作者指出,耶穌提到地獄的次數至少有十一次,比提到天堂的次數還要多。耶穌的比喻大約一半,都是關於審判和地獄的。即使是聖經的最後幾頁,也許多地獄的慘狀。聖經的有限篇幅,滿載了永恆審判的嚴肅警告,為要世人好得醒悟。
我們要知道,地獄是一個受報應、懲罰的地方,不是一個改造的地方。改變的時候是今生,今生一結束,我們將會面對審判和懲罰。神不希望任何人滅亡,衪很寬容,給我們一輩子的時間去尋求衪和悔改。但衪的寬容和慈悲將會在我們在罪中、沒有基督地死去的那一刻終止。
彼得後書3:9主沒有遲延他的應許,就如有人以為他是遲延,其實他是寬容你們,不願一人沉淪,而是人人都來悔改。
人會拒絕悔改
19. 如果我們悔改,神會赦免我們,但在地獄裏的罪人將會繼續悖逆,拒絕悔改。我們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可見,財主沒有在陰間悔改。正在活在火欿裏,極其痛苦的時候,他要求給他的兄弟們一個警告,不要到他這裏來,但他沒有表示為自己的罪感到痛悔。
地獄之所以是永恆,正如一位清教徒作家所言:「因人性中存有永恆的罪性」;他們將會在地獄裡不斷叛逆、持續犯罪。正因他們永無止境地犯罪,就必須永遠受罰。對神聖潔的永恆冒犯,必然招致公義的永恆刑罰。
悔改是神賜的恩典,一旦神不再恩賜這禮物,罪人就無法悔改。在地獄的罪人會繼續犯罪,並帶來更多罪疚,直至永恆。聖經說神會讓不義的,繼續做不義的,就是這個意思。
啟示錄22:11不義的,讓他仍舊不義;污穢的,讓他仍舊污穢;為義的,讓他仍舊為義;聖潔的,讓他仍舊聖潔。」
沒有償還能力
20. 地獄是永恆的,因為我們都欠下神不能償還的屬靈債項。在無憐憫心僕人的比喻中,僕人的欠債是一萬他連得。一個他連得等於一萬個銀弊,一個銀幣在那些日子是一般僕人的一天工資,一個僕人要賺一個他連得 (即一萬個銀弊) 就需要25年時間。因此,一萬他連得是一個無可能償還的天文巨債。
一作者說:「惡人會被放置在地獄,直到他們償還債項到最後一文錢;因為他們永遠不能償還,可以肯定地説,他們將在那裡直至永恆。」
馬太福音
18:24他開始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僕人來。
18:25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。